天津客车租赁信息
武汉市民周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,前几天驾驶昌河面包车从湖南回武汉时,发现自己的车在湖南境内的京珠高速按1类车的标准收费,而到了京珠高速湖北段时,则变成了2类车。这让他感到十分疑惑。 交通运输部曾于2003年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。按此标准,7座(含)以下的客车属第1类,8到19座为第2类,20到39座为第3类……目前,河南、山东、天津、四川等绝大多数省市均执行此标准。我省的标准为5座(含)以下为1类车,6到17座为2类车,18到30座为3类车……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解释,交通运输部在2003年公布的只是参考标准,没有要求各地强制执行,我省的标准是经过交通厅、物价局、财政厅审核并由省政府批准的。 据介绍,我省将7座车划为2类车,但我省1类车和2类车的通行费标准是一样的,如6—17座的客车在京珠、汉宜、汉十、武黄等高速上行驶时,也和5座车一样,每公里为0.44元,只是在过军山、宜昌、阳逻长江大桥时,过桥费用要比1类车贵10元,而外省8—19座车的2类车通行费用要高于1类车。 据介绍,年内我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将改为和全国一致,方便高速公路以后的全国联网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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